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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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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之后,很多女性采取的措施就是进行人流,但是,人流并不是人人都适宜进行的。那么,宁波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呢?

  宁波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

  ①患有严重的全身疾病,如心力衰竭、高血压、中度贫血等健康问题的女性;

  ②处在各类传染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是患有急性妇科炎症疾病的女性;

  ③手术前检查不合格,如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都超过正常体温的女性;

  ④存在妊娠剧吐情况,且引起酸中毒,尚未有效纠正、控制的女性。

  人流和药流有什么区别:

  1、疼痛程度轻重。药流靠剧烈子宫收缩流产,相当痛苦;人流中的无痛人流是用麻醉药物镇痛后,医生定点吸除孕囊,患者完全没有疼痛。

  2、流产方式不同。药流是服药后靠身体吸收引起子宫收缩流产;人流,是通过专业人流医生,用器械准确快速的吸出孕囊。

  3、药流只适合怀孕时间短的。药流只适合初次怀孕、49天以内的,而且必须是宫内孕、无任何其他慢性疾病。人流是怀孕35--70天以内者都适合。

  4、药流安全性很差。药流千万不可自行买药自己服用,必须在专业的医院医生指导下服用,并且要事先经过检查,排除是宫外孕的危险,否则会导致失去生命的危险。

  5、流产效果差别很大。药流的成功率太低,有30%的机率会出现流产不全、流产失败、大出血的后果,此时需要立即抢救、清宫止血;无痛人流等方式则不会出现这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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